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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8-15 浏览:2489


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地块

公示单位

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阶段

现状用地类型

居住用地

公示时长

15

公示时间

2023-8-152023-8-29 

行政区划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地块面积(m2)

13012

地块规划用途

医院用地(A51

地块详细地址

通北街道漳华路以南,规划支路以东

经度

E117.647316°

纬度

N24.528002°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3-4  2023-7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漳州市科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若凡

联系电话

18559601277

编制单位详细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北路与朝阳南路交叉口的和祥运输公司仓储厂房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7号腾飞大院B56

 

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地块位于通北街道漳华路以南,规划支路以东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为农用地,由于城市布局逐步完善,地块上半部分为漳州市新力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宿舍与大同村民混杂居住区,下半部分为福建二菱电子有限公司厂房。现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51医院用地(用地面积为13012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2016)45号)、《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漳环保土[2020]6)、《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漳政综〔201745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应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估,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为了解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受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的委托,漳州市科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地块位于通北街道漳华路以南,规划支路以东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17.647316°,24.528002°。调查地块东至福建省军区漳州离职干部休养所及福龙苑小区,西至规划用地(漳州2021P07地块(城央之尚)),南至福建省军区漳州离职干部休养所,北至漳华路

二、调查结果

①本次调查在调查地块内共设置了8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对照点)、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对照点)。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25个(其中4个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pH)、重金属和无机物(9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总铬、锰。根据土壤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调查地块所监测的土壤样品中9种重金属和无机物元素、27种挥发性有机物元素、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元素及石油烃(C10-C40,所有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H值当前暂无规范对其限值进行规定,不作为土壤环境质量控制指标,另现场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②调查地块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环境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未来可作为医院用地,用于建设通北社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