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并公开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文:
(1)项目概况:
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选址于漳州市龙文区后店路南侧、朝阳中学校园北侧和西侧,开办普通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现有初中班级23个班(1150个学位)、高中班级6个班(300个学位),总学位数1450个学位,由于学校办学时间久远,学校现有教学经营活动未开展环评及验收。
本次拟新增初中班级13个班(650个学位)、高中班级36个班(1800个学位),总学位数2450个学位。本报告按两期建成后一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按一期、二期分期验收。
(2)建设单位: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代建单位: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联系人:郑承涛
联系电话:13055968158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稿--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影响评价报告表.pdf